星期二, 十月 06, 2009

伤口

上个星期在马路上摔交,脚上受伤流血,结了块疤。

结疤之后,伤口很痒。于是去抓,结果又把伤口抓破,弄得再度流血。

这样重复着,结果伤口没好,反而一天比一天痛得更厉害。而它越痛,我就越去抓,如此循环下去。

也许,我就是一个不能沉住气来应付伤口的人。我没有办法放着它,任由它痛或痒都忍着置之不理,我就是没办法让它随着时间慢慢地安静地消失掉。

总是要伴随着血泪,弄得自己伤上加伤,真是自己找来受的罪。

这,算不算是一种愚蠢呢?

2 条评论:

匿名 说...

你讲的跟你做的完全就不一样

匿名 说...

别停下来..
我还要看和你一起分享你所发生的事

学妹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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